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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车,“最大公约数”如何定义?
发布时间:2016-04-19 14:04

在城市交通中,电动车究竟该如何规范?日前,国家邮政局正在就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新国标”公开征求意见,舆论对于电动车的关注持续发酵。

 

4月8日,国家邮政局在官网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此番“新国际”相关指标包括最高时速不大于15公里,整车质量小于200公斤,最大装载质量不大于180公斤,一次充电后续航里程不小于60公里等。对此一些快递业人士认为,限速太低“堪比自行车”影响送货时效,更换蓄电池“成本增加近一倍”难以承担。不少公众由此对包括快递三轮车在内的电动车标准、路权等纷纷发表意见。

 

有网友指出,规范电动车看似事情不大,实际牵涉面很广,需要管理者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决策,比如不能只整治末端使用者,将电动车从设计、生产到使用都纳入严格监管非常必要。还有网友提醒,快递三轮“新国标”并不能全面解决电动车的标准问题,一方面“新国标”下的快递车“块头”未必能够顺畅走街串巷,取代原有电动自行车或小型电动三轮车的功能,另一方面这一标准显然未触及电动车作为市民代步工具的问题。

 

电动车作为一种在很多城市不同程度既存的交通工具,关系着快递业物流运转及很多人的出行方式。它一方面便捷了城市物流交通,另一方面也因超速逆行等乱象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问题。尽快明确包括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在内的电动车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标准、路权、规范,迫在眉睫。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好城市交通安全与快递业新需求及公众便捷出行的矛盾。

 

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城市交通安全与新业态新需求的冲突,对管理部门公共治理能力提出考验。如何通过科学决策,最大限度统筹兼顾不同利益需求,寻求二者的最大公约数,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智慧。

 

基于电动车标准滞后、设计生产使用等环节监管缺位、身份尴尬等现状,当务之急或是交通、公安、质检、邮政等部门协同电动车行业,拿出改革的勇气和决心,以法为纲、以人为本,在深入市场调研、邀请各方深度参与广征意见的基础上,切实厘清和核定不同类型电动车的功能定位标准路权,做到路权和路责清晰匹配,从而在交通安全与社会需求之间寻得最佳平衡点。http://www.myd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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